海南省财政厅转发《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》等文件的通知
海南省财政厅转发《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》等文件的通知
省直各部门(单位),各市县财政局、洋浦财政局:
现将财政部《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》(财库便函〔2020〕385号)、《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问题的复函》(财库便函〔2020〕188号)、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明确中央驻琼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监管权限的复函》(财办库〔2020〕16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按照复函中的政策口径及要求,准确把握各级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权限,规范开展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和电子招投标等政府采购工作。
海南省财政厅
2020年7月9日
附件下载:
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明确中央驻琼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监管权限的复函.pdf
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.pdf
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问题的复函.pdf